全辐射温度计可远传信号,能否省略辐射率条件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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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辐射温度计可自动记录和远传信号;辐射率、环境光路及连续高温运行的冷却条件仍须核明。
全辐射温度计接收规定有效范围内的对象热辐射,经检测和标定换算温度,可以自动记录并远距离传送信号。名称“全辐射”不表示仪器能无损收集任意波长、任意方向的全部能量;实际光学接收范围和结构仍有边界。
对象热辐射→有效接收→检测换算→记录/远传。
表14-5指出对象辐射率需已知并保持一定状态。相同真实温度的表面,若辐射率或环境条件变化,接收到的信号可能改变;不能把这种变化一律当成温度变化。连续测高温时,原表提示需要冷却,目的是维持仪器在允许工作条件下;具体冷却方案依设备结构确定。
C14-019《亮度法、全辐射法与比色法测温》原教材MD9865、9873,表14-4/5,文件333–334/印322–323页,是本卡方法比较来源。原表700~3000℃等范围不是任一全辐射仪表的共同保证。
基础测试统一使用选择题,先确认概念、定义和关键判断是否扎实。
全辐射温度计可远传信号,能否省略辐射率条件?
连续测高温时冷却条件主要应怎样理解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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